致医保病员的一封公开信
尊敬的医保病员: 感谢您对我们医院的信任而选择我院就医,我们将竭尽全力,不仅为您解除生理上的痛苦,更愿意为您带来精神上的愉悦。 为了更好地执行医保政策,加强医院医保管理,希望广大参保病员协助并配合我们的医保管理工作。为此,帮助您了解或做到以下内容: 一、住院诊疗范围:[肝炎科]主治:各种类型肝炎、自身免疫性肝病、肝硬化、肝癌、脂肪肝、酒精肝、重症肝炎及其并发症等肝科相关疾病。[结核科]主治:肺结核、淋巴结核、肺部肿瘤、肺部感染、慢性肺心病、支气管扩张、慢性阻塞性肺气肿、急慢性支气管炎等相关疾病。[精神科]主治:精神分裂症、情感性精神病(躁狂症、抑郁症)、神经症和精神科疑难杂症、癫痫、失眠、顽固性失眠、头痛、偏头痛等。并开设老年康复科及心理咨询科。[皮肤科]主治:淋病、梅毒、尖锐湿疣、生殖器疱疹、非淋菌性尿道炎、前列腺炎、阴道炎、盆腔炎、白带多有异味等男女泌尿生殖系统疾病,中西医结合治疗牛皮癣、白癜风、鱼鳞病、脱发等。 二、参保人住院期间医保卡随身携带,以备核查身份。住院期间不得开搭车药、串换药品。 三、住院治疗期间,医生将最大限度使用医保范围内诊疗项目,如病情需要,使用限制类药品及目录外药品,医生会与您或您的亲属协商,您有知情同意权。 四、门诊规定病种参保病员请自觉挂号就诊。将各种化验检验单粘贴于大病历后的化验粘贴处,以备市医保办核查,并能保持您病历资料的完整性。非《门诊规定病种》疾病的费用,由参保人用医保卡或现金支付,不得纳入统筹基金。 五、请您遵守医保政策,冒名住院、挂名住院一经查实将使您的利益受到巨大损失,同时您也可以举报您身边发现的这种行为(无论病人或医务人员),以便协助我们工作,最大限度地维护参保人的利益。举报电话:0518-85436498 尊敬的医保病员,我们医保工作的开展离不开您的支持与帮助,我们将把“全心全意为参保人服务”做为永恒主题,为您提供便捷、优质、高效的服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