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在院长或分管院长的领导下,组织和管理护理部,负责全院的护理业务和行政管理。参加科主任以上人员的会议及医院学术委员会、事故鉴定委员会、药事委员会、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等组织活动。计划,并组织落实 (2)负责制订护理工作的长远规划和根据医院中心任务具体安排。 (3)负责制订和修改全院护理规章制度、护理常规、技术操作规程、质量标准等,并组织实施。检查指导工作,不断分析评价、提高、创新。 (4)建立和健全护理组织系统,合理配备人员,与人事部门合作对护理人员的调动、任免、晋升、奖惩。实施护理人员与业务技术训练,提高护理管理人员和护士的素质。 (5)组织领导护理专业学生及进修人员的临床教学,认真完成教学与实习计划。对实习、进修的医生也负有一定的技术指导责任。 (6)组织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,并结合临床总结经验,开展学术交流。 |